徽商傳奇訊安徽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明年上半年前核發
徽商傳奇安徽省新能源汽車又迎新利好。近日公布的《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和推廣應用若干政策》明確,安徽省將用實施出租車“油改電”換購計劃,從快從簡辦理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真金白銀支持新能源汽車企業研發創新、市場開拓等十條“干貨”政策,打造有全球影響力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集聚發展基地。
合肥年底前核發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 新能源汽車將享受停車費用減免
我國將核發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的消息一出,就引起
徽商傳奇的廣泛關注。此次文件公布了我省的核發進度:省會合肥將于今年年底前,啟動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核發試點工作,其他市也將于明年6月30日前啟動核發工作。
為方便新能源汽車通行和使用,我省還將制定出臺新能源汽車充換電收費、停車位投放及停車費用減免等政策,建立充電基礎設施的道路交通標識體系和規范。
實施出租車“油改電”換購計劃 明年起合肥、蕪湖新增出租車100%使用新能源
從2018年起,合肥、蕪湖新增的巡游出租車將100%使用新能源汽車,蚌埠、滁州、馬鞍山、銅陵、安慶比例不低于50%,其他市比例不低于30%。
在享受現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政策的基礎上,對2017-2020年進行“油改電”換購的巡游出租車和網約出租車企業、經營者,各市可根據綜合運營成本不高于傳統燃油(燃氣)車的原則,合理確定、調整出租車承包費標準或定額任務,并給予年度運營補助。
加大公共領域推廣應用 公交、環衛、消防車輛新能源比例逐年擴大
我省將新能源汽車納入省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政策明確,2017年,合肥、蕪湖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比例不低于80%;其他城市比例不低于50%。到2020年前,每年按照10個百分點的增加比例逐年擴大應用規模。
2017年,合肥、蕪湖新增及更換的環衛、消防、機場通勤等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50%;蚌埠、滁州、馬鞍山、銅陵、安慶比例不低于30%;其他市比例不低于20%。到2020年前,每年按照不低于5個百分點的增加比例逐年擴大應用規模。
充電設施建設從快辦理 自用充電基礎設施項目不需要備案
充電基礎設施不完善,是很多人對新能源汽車懷有顧慮的原因之一。我省提出,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充電設施建設領域,到2020年,將建成各類充換電站600座以上,分散式充電樁18萬個以上,具備滿足20萬輛以上電動汽車充電需求的能力。既有服務區尚未配套充電設施的,也將于今年底前完成充電設施擴建。
此次政策文件特別提到,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減少審批環節,從快從簡辦理。商業運營的充電基礎設施項目由屬地發展改革(能源)部門備案,自用充電基礎設施項目不需要備案。
個人在自用停車庫、停車位,各居住小區、單位在既有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在安全專業施工的前提下,不需要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在建設社會公共停車場(樓)時,不需要為同步建設的充電樁群等充電設施單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同時,在電價上予以優惠。對向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裝接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大工業用電價格,2020年前免收基本電費;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區、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居民合表用戶電價;其他充電設施按其所在場所執行分類目錄電價。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
真金白銀支持新能源企業 獎勵金額最高5000萬
對新能源企業研發創新、市場開拓、做大做強,我省除備好“政策紅包”外,更有真金白銀的支持。在企業研發創新上,實施新能源汽車暨智能網聯汽車產業技術創新工程,對經審核認定的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及產業化項目,給予承擔單位投入最高50%的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最高3000萬元。同時,我省將設立省級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中心,爭創國家級產業創新中心和制造業創新中心。
積極招大引強,對在我省新設立獨立法人生產企業、實繳資本達到1000萬美元或1億元人民幣以上,并用于本省項目投資的新能源汽車產業跨國公司、國內整車10強企業、關鍵零部件(電池、電機、電控、裝備、材料,下同)10強企業,經認定后,每實繳1000萬美元或1億元給予300萬元的獎勵,獎勵金額最高5000萬元。
支持企業成長,每新主導制定新能源汽車領域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對省內企業每新上1個新能源汽車產品公告的新能源商用車銷售達到100輛,或者新能源乘用車銷售達到2000輛的,省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列入《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企業目錄的企業,省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支持市場開拓,對新能源汽車(分乘用車、商用車兩類)銷量占全國新能源汽車銷量比重比上一年度增長0.5個百分點及以上的省內企業,省給予一次性獎勵500萬元,連續3年銷量環比增長0.5個百分點及以上的,再獎勵1000萬元。對年銷售新能源商用車分別達到1000輛及以上,或者新能源乘用車達到10000輛及以上的省內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省分別再給予一次性獎勵300萬元、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