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徽不成商——徽商傳奇(二)
徽商產生條件
1、古徽州處“吳頭楚尾”,屬邊緣地帶,山高林密,地形多變,開發較晚。漢代前人口不多,而晉末、宋末、唐末及中國歷史上三次移民潮,給皖南徽州送來了大量人口,人口眾多,山多地少,怎么辦?出外經商是一條出路。
2、豐富資源促進了商業發展;丈套钤缃洜I的是山貨和外地糧食。如利用豐富的木材資源用于建筑、做墨、油漆、桐油、造紙,這些是外運的大宗商品,茶葉有祁門紅、婺源綠名品。外出經商主要是經營鹽、棉(布)、糧食等。
3、徽文化塑造了徽商的品格—儒商,以儒家文化來指導經商。
4、明清是我國商品經濟較發展的時期,明清已有資本主義萌芽,這是徽商鼎盛之時。
[編輯本段]徽商發展時期的特點
1、遍布全國,與晉商齊名,到處有徽商足跡。
2、經營品種廣泛,鹽、棉(布)、糧食、典當、文具筆墨(文房四寶)。
3、吃苦耐勞、勤儉節約、小本經營、由小到大。
4、資本雄厚。如休寧人任福光在江淮從事販鹽,擁有船等4艘,所銷之鹽占淮鹽的1/2以上。
清乾隆末年,關稅盈余每年85萬兩銀子,而出口商品中徽商的茶葉為第一位。
揚州從事鹽業的徽商擁有資本四千萬兩銀子,而當時清 朝的國庫存銀僅7000萬兩。
5、經營之道。信守的經營理念是“講道義、重誠信”“誠信為本、以義取利”,在市場上取得良好信譽。
6、獲利致富后回報家鄉,興辦社會公益事業、慈善事業。1805年黃河淮河大水,揚州徽商捐大米6萬石,200萬兩銀子。
[編輯本段]徽商的經營道德
徽商經營行業以鹽、典當、茶木為最著,其次為米、谷、棉布、絲綢、紙、墨、瓷器等。其中婺源人多茶、木商,歙縣人多鹽商,績溪人多菜館業,休寧人多典當商,祁門、黟縣人以經營布匹、雜貨為多。
徽商除了從事多種商業和販運行業外,還直接辦產業。休寧商人朱云沾在福建開采鐵礦,歙縣商人阮弼在蕪湖開設染紙廠,他們邊生產邊販賣,合工商于一身;丈探洜I多取批發和長途販運。休寧人汪福光在江淮之間從事販鹽,擁有船只千艘。一些富商巨賈,還委有代理人和副手;丈踢使用奴仆營商,休寧人程廷灝曾驅僮奴數十人,行賈四方;丈淘诮洜I中注重人才,做到知人善任,注重市場行情,實行靈活經營。有一業為主兼營它業的;有根據不同行情、季節變換經營項目的。
徽商講究商業道德,提倡以誠待人,以信接物,義利兼顧。以勤奮和吃苦耐勞而著稱,在外經營,三年一歸,新婚離別,習以故常;丈躺潭媸,賈而好儒,與封建官僚混為一體,或相互接托。他們除以“急公議敘”、“捐納”和“讀書登第”作為攫取官位的途徑外,還以重資結納,求得部曹守令乃至太監、天子的庇護,享有官爵的特權。一些徽商本人不能躋身官僚行業,就督促子弟應試為官,自己也就成為官商。
徽商的興衰
徽州與經濟發達地區毗鄰,境內有新安江直通杭州,水路交通極為方便,山貨土特產品又極為豐富,有商品流通的物質基礎。同時徽州山多田少,耕作三不贍一,山民不得不“遠賈他鄉”。“求食于四方”。且徽州商人有“徽駱駝”精神,外出經商常常數午不歸,不辭山高路遠,雖山陬海隅,孤村僻壤,以至海外,亦無不涉足。
明代成化以前,徽商經營的行業,主要是“文房四寶”、漆、扣和茶葉。成化以后,因明王朝改變“開中法”,把商人輸糧邊區,換取食鹽,在一定區域販賣的方法,改為商入在產鹽地區吶糧給鹽,聽其販賣。這樣一來,重要產鹽地區一一兩淮、兩浙,成為鹽商集聚中心,徽商占人地之利,逐漸以發展鹽業經營而雄飛商界。
明代中葉以后,徽商形成了鹽、典、茶、木四大行業。除比,還有布匹、絲綢、糧油、陶瓷、漆器、藥材、徽菜,以及山雜南北貨、京片百貨等多種多樣行業.對徽商來說,只要有利可圖;無業不就;丈探洜I方式也靈活多樣,大體有這樣五種:一是走販(長途販運)二是團積(囤積居奇,賤買貴賣),三是開張(廣設店肆,開展競爭),四是質劑(經營典當,權子母錢),五是回易(以所多易所鮮)。也有前店后坊或設廠兼營直接生產的.如鄭天鎮、朱云治在福建開采鐵礦、阮弼在蕪湖開設染織廠、汪長兮在房村制造曲蘗,都是一面生產,一面販賣,合工商業于一身。
徽商資本,開始雖多由小本經營致富,但也有官僚資本參雜其中。商人家屬已成顯宦,享受特權明清都禁止官吏經商,但官僚家屬不禁止,增殖資本;或由其他官吏委托巨款,代為營運.分得潤余。明代以財富稱雄的徽商,往往以錢財珍寶結納權貴。如墨商羅小華,為明代權奸嚴嵩的兒子嚴世藩的入幕之賓。富商吳養晦說:他的大父曾欠納鹽款20余萬。如不勾結權貴,豈能欠下國家這筆巨款。
徽商興盛于明中葉以后,歷時四百多年,清末民初,漸趨衰落,究其原因,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看:
一、清道光十一年,兩江總督陶澍,革除淮鹽積弊,實行票法年之間,不僅使過去商人虧欠的數千萬兩鹽課得以銷除,反增加收入以千萬計,鹽商利益受到重大打擊。所以,陶澍初議革除鹽弊時,鹽商蠹吏都大肆反對.世以鹽業起家的身為三朝乾隆、嘉慶、道光宰相的歙縣人曹振鏞雖然不好出面反對,也因鹽政改為實行票法,徽商遭受損失,酸留溜地說:鹽政改革“焉有餓死之宰相家”。盡管曹振鏞這樣說,旦鹽政的改革對徽商的打擊還是極其重大的。
二、清咸豐三年,戶部占侍郎兼管錢法堂的歙縣人王茂蔭,認為要想鈔法行得通,辦辱好,必須依靠商人,要給商人以運轉的方便,也要給商人以尤惠的利益。他的這個建議,不但沒有被弈許采用,反以為受茍人指使,嚴加斥責。這樣對經營錢業的徽商打擊也很大。
三、清康乾時,對典商查禁重利,后又加增典稅,左宗棠更增質鋪歲月,而典商幾敗。咸豐四年起實行“厘金”,稅卡林立。向以長途販運為能的徽商,賺錢也不象過去那樣容易了。
四、鴉片戰爭以后,資本主義國家的舶來品,傾銷于我國各地,徽商經營的手工業晶,敵不過外商用機器生產的商品,就是“只此一家”的徽墨,也受到舶來品鋼筆、墨水的沖擊。同時,隨著洋商的出現,國內買辦階級勾結官紳,也成了徽商的勁敵。
五、泥古于封建生產經營方式的徽商,在與新興的閩、粵、江、浙商幫的競爭中,逐漸為其壓倒除此以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咸豐同治年間,徽州戰亂延綿年之久,開始是團練的輸捐搜刮,后是曾國藩督師祁門又縱兵大掠,使全郡窖藏一空,加之太平軍與清軍攻防爭奪,激戰不斷,殘酷地焚、燒、殺、擄,尸首遍野,廬舍為墟;罩輵K遭自古以來罕見的災難,使得徽商在人力、財力、物力上受到嚴重的摧殘?傊,徽商是封建社會經濟的產物,歷史雖然很長,但由于沒能適應社會的發展,到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時期,就決定它的不可避免的衰退命運。